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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1 我以前报过挂失、被盗、离家出走人的搜索请求,报告交通事故并向警察咨询过。我想再一次咨询,该怎么办?

回答1

在警察署受理报失、被盗报告、离家出走人的搜索请求、交通事故报告以及其他咨询时,交付受理卡。在该卡上记载着负责人所属部门、姓名、电话等。咨询时,请作参考。
如果咨询时未持有受理卡,请参阅“大阪府警察署指南”。